這一個月,不是在學校做論文、在宿舍看電視睡覺、就是在醫院做翻譯。在醫院泡久了,開始熟悉英國的醫療制度,也認識很多中國藉病人。要翻譯的病人,十之六七都是內地非法入境者,泡了一個月醫院,我只有幾個內地病人,是循合法渠道、有簽證來英國!
有兩三個是嫁給英國僑胞。拿旅遊簽證的,有一名老太太,她到英國探在這裡工作的女婿及女兒,也順便探已移民來這裡的舊朋友,但不幸突然腦出血,醫生好不容易才在鬼門關頭,撿回她一命。
老太太仍要插喉,說不了話,要翻譯的,是她女兒夫婦,要幫他們跟院方溝通。
我一到醫院不是見醫生,而是醫院財務部的職員,院方在全國的醫療體系的資料庫中,找不到老太太的檔案。只有英國公民、歐盟公民、一些與英國有醫療互認的國家、留學生、工作的人,才可以註冊使用英國的醫療。其他人士,例如旅客,政府醫療是不會照顧,住院就要付全費,財務部希望從家人口中,看看老太太是那些麼簽證?受不受英國醫療照顧。
倆口子告訴我,原來母親已來英國三年,拿的是旅遊簽證,但沒有買旅遊保險了,在她內地有買平安保險的保單,但保甚麼東西就不知道了。
告訴院方後,他們已可判斷:老太太是要付全費了,即使她有買旅遊保險,但旅遊保險最多也只是包半年,因為旅遊簽證最長是半年,老太太若沒有延簽證,其實也是逾期居留,英國住院,除急症室外,收費是每晚945鎊,還不計麻醉、藥、其他療程,她的腦出血很嚴重,至少還要住多一個月。
945鎊一晚!倆口子聽了,丈夫反應還算冷靜;太太就大嚇一跳,差點沒有「嘩」出來。
丈夫在英國維修機器,他問我:「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大家也是中國人,幫忙問一問?」我就告訴他:「其實這裡的大陸人,十個有九個都是偷渡,這些偷渡客全部都享用免費醫療,因為他們都去申請做難民!」
但臥病在床的老太太,又怎能爬起床去申請難民?何況她比偷渡客,更加沒有理由申請。計劃生育迫害?她早已不育了。政治、宗教問題?也很難說得通,為何入了境三年,才申請庇護?
院方就說,總之財務部會找你們,看看到時怎樣繳費了。
偷渡的中國人,就享有全套醫療服務;有簽證的(即使旅遊),就要付錢。(若老太太是一個人,最後沒有錢走數還可以,但她女婿在英國工作,走數也不太可能)這倆口子就覺得很不公平了,這不是鼓勵人家去偷渡嗎?
的確有點不合理,人道理由成為濫用的缺口,部份偷渡內地孕婦,已經不需付錢了,但就連醫院三催四請叫覆診也不去(我幫忙打電話),醫院甚至比她更關心她的孩子。
理性的制度,總會出現一些看似不合理,又不理性的結果。
但怎樣也好,更加覺得,去旅行還是要買旅行保險,特別是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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