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大家喜歡我鏡頭下的馬拉松風景,不妨Click樂施會的標誌,資助他們的扶貧工作)

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

三字頭前最後一年

每逢十月最後一個周六,歐美就用冬令時間,把時間調慢一小時,轉眼又一年了,生日也快要來。

賺錢是虛幻的,蝕錢才是真實的,山中方七日,人間已千年。九月中去旅行前,一切還好,十月底回來後,原來擁有的紙上財富,早已灰飛煙滅、如飛如去了!若人生三十結束,就可以想也不用想,也話知你甚麼金融危機,就在最後一年,完成自己剩下的心願。

只是上帝對我很好,只要最後一年沒有甚麼飛來橫禍,大概仍會讓我繼續留下,要為人類社會貢獻努力多一會,於是就要想想,三十以後要走甚麼路了。

就為自己的頭29年小結一下,看看自己有甚麼值得記錄的東西:
一.找到S
二.有獎學金到英國讀書,取了個「中東研究碩士」學位
三.由欠政府十萬起,到做過幾天百萬富翁,然後又如十二時的灰姑娘,被金融海嘯捲走大半、打回原形
四.跑了7個國家的10個馬拉松(香港、新加坡、泰國、英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行了3個國家的毅行者(日本、香港、英國)
五.叫做「專欄作家」,定期在《信報》和《茶杯》寫寫中東政治及馬拉松
六.難忘的旅行和經驗:也門的風土人情、Botswanna夜空的銀河、壯闊的維多利亞瀑布、挪威的午夜太陽馬拉松、黃亞細肉骨茶事件、採訪卡塔爾半島電視台、Pauillac和St Emilion的葡萄園、約旦Petra古城、死海暢泳、在巴勒斯坦參加哈馬斯集會、贊比亞做義工、浸溫泉看富士山日落、在日本及英國毅行者,翻過一座又一座的山...

以上七項,除了第三項外,全都是在我人生最近四年才發生。我的人生目標,大半已做到了 。

四年一瞬間過去了,但原來也足以做到這些沒有太多人做到、又不平凡的東西。最重要是自己有沒有決心,去行第一步:正如去也門學阿拉伯文,香港的三個月生活費,已夠在也門開銷一年,有錢沒有錢只是其次。

也要多謝兒時友好涼粉、及工作友好阿基,因為你們太早離開,令我一直當自己與你們一樣,所以才走到這一步。

當然,遺憾也有很多:
一.與家人的關係一塌糊塗
二.沒有事業,仍然是散仔一名
三.支撐理想的投資基金,在金融海嘯消失大半,做自由記者的理想,已成泡影
四.到英國讀過書,但英文還是學不好

若三十歲之前是累積和預備,三十歲之後就是貢獻和努力,選一個從此之後,可以奮鬥的理想,然後去圓夢。想到的,有這些:
一.續中東夢,把現實拋開一邊,到中東繼續學阿拉伯文,直至可以應用為止,然後找關於中東的工作。
二.在香港繼續做傳媒,回到以往工作崗位,認真工作
三.暫時留英國做自由人,寫作、旅行、跑步、與我喜歡的人一同讀書
四.轉行,做傳媒以外的東西

三個選擇,不完全沖突,可以先做三和二,然後再做一。但最終是一、二、還是三?就真是要認真考慮了。

倫敦昨天突然大雪紛飛,這是自1934年以來,倫敦第一次十月飄雪,其中一個生日願望,當然是這個!去年倫敦只下了一場小雪,一出地鐵站看到雪如絮片飛,我們興奮得很,快快回家,然後拿相機出來拍照、掟雪球...謝謝友好A和P,有你們與我一同玩雪!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Cornwall 3.幸福家庭真好

下午,與老先生太太,聊了很多東西。我告訴他們:「If when I am old, I can have such happy family like yours.」可以與自己愛的人終老,住在小鎮的海邊小屋,鎮上的人全都認識,放假就駕車與太太到郊外、與朋友家人食飯、晚上聽聽音樂會,間中接待一下外國學生,認識新朋友...這就是幸福了。

上一代人的生活,好像比現代人簡單,也比現代人快樂。問他們生活那麼多年,有沒有遇到甚麼難關?他們想了一會後說:「也沒有甚麼特別,家庭也沒有甚麼難題,有些兄弟姐妹離婚,但也沒有太多問題。現代人的確比我們多煩惱,至少我們那年代的人結婚,也不會說結婚就要買屋、甚麼都要買新的。我們都繼續用舊的、用人家用過的,沒有這麼物質。」

平平安安的過,就是最幸福了,沒有比他們的家庭更模範。當然也不是所有英國家庭都幸福,幸福在那裡都是很稀有。

S在蘇格蘭的family是一名中年婦人,丈夫早過身了,自始後才參加UK Host計劃,接待外國學生。

另一名朋友的Host,是一對退休教師夫婦,但他們的兒子是阿斗,從來沒有正當工作,30歲前只會遊樂,30歲後父母不斷為他找工,甚至買農場給他經營,他也不願做,整天只留在家中上網打機,到37歲就突然因心臟病死了。

朋友說:「他30歲的照片,身形越來越胖,再也沒有笑容了,大概他也是覺得,自己的人生很失敗,於是了結自己了,但估計老先生太太,不想再談傷心事,才推說他心臟病死了。我問老先生太太,你們是否給他很大壓力?他們說,從來也沒有說甚麼,也沒有迫他做甚麼。」

可能他欠的,只是一記當頭棒喝...若老先生太太,願意斥責一下他,激發一下他,悲劇是否可以避免呢?

晚上,他們帶我聽一場豎琴與長笛二重奏。音樂廳是Roseland歷史最悠久的小屋,坐滿全場也不過是三四十人,中場休息還有芝士、酒、三文魚等小食。可以在英國,聽到現場由長笛現場吹奏Green Sleeves、還有River Dance的插曲,真好! 翌日,他們帶我去看Eden Project。這裡原是廢棄的石礦場,現在是大型野生植物館,種了熱帶和溫帶的種種植物,模擬熱帶雨林、溫帶花園的環境。他們告訴我,每次都會帶外國學生來看Eden Project,大家都很喜歡。

若果可以不用回倫敦,可以在Cornwall這間小屋休息多幾天,就好了。希望不久的將來,可以與S一起再來Cornwall,探望Mr & Mrs Pomery。(完)

Cornwall 2.1948年的港督府

沒有一個周日,比今天更悠閒、更舒服了。

睡至自然醒,吃過早餐後,然後與老先生、老太太、他們女兒Sophie、孫女Beatrice一同上教會,Beatrice好可愛哦,是你一見到就想搣的小女孩。教會只有十多人聚會,但氣氛好得很,傳道倒沒有因為聚會人少,而叫大家努力找人一同上教會。

所有會眾早已相識,我就是今天唯一的新會友。散場後,與另一名老先生談話,他告訴我,二戰時他在緬甸打杖,戰後的1948年就在香港住了半年,當時他有朋友是港督助理,他有機會經常上港督府,甚至坐港督座駕。

「有一次我與朋友到淺水灣食飯,原本可以借一輛小車,但港督又同時出門口,為了不想人知道他的行縱,港督就開走那輛小車,叫我朋友,用他的專用座駕。我們就坐了港督的車去淺水灣。沿途爽到不得了,警察幫我們開路,不讓其他車輛阻擋我們!」

「又有一次,我們在港督府談話,原來港督就在旁邊睡覺。講話時,港督突然出來喝我們,叫我哋唔好嘈住佢瞓覺!當時的匯豐銀行的頂樓,同港督府差唔多高,港督有時會攞個望遠鏡,望下匯豐銀行做乜,佢望匯豐頂樓時,發現有個女人,同佢做緊同一樣嘢!」(待續...)

Cornwall.Mr Pomery & Mrs Pomery的海邊小屋

在英國做學生,有一樣活動一定要參加,就是Host UK舉辦的Host Family活動,讓海外學生,可以在英國的家庭渡一個周末。只要你就讀的大學,例如倫敦大學,是Host UK的會員,你就可以免費參加,願意接待學生的家庭,通常住在羊多過人的鄉郊、已退休的英國老生先、老太太。

我與S在今年四月一同入飛申請,原本分了我們在七月,到Norfolk海邊的一個家庭,但後來因撞時間,又有其他突發事情發生去不成後。我們就各自申請,我們都希望去遠離倫敦的地方,於是就把Expected Traveling Budget,有幾多寫幾多。她很快就有家庭接收,九月去了蘇格蘭的Dunfemline,我等到十月底才有家庭接收,到英格蘭的歌和老(Cornwall)。

身家大幅縮水蒸發、社會氣氛一片愁雲慘霧,我就暫時拋開這一切,消失在英國鄉郊,享受歌和老的海和寧靜。這裡一切都很樸實,沒有互聯網、連手提電話網絡也收不到,望出窗外是海邊、綠綠矮矮的懸崖,舒服得很。

歌和老街在黃大仙,但歌和老在那裡,大多數人就不知道了。歌和老於英格蘭西蘭最篤篤。早上八時許離開倫敦,十一時許到達Devon的Exeter,下午二時再往歌和老的St Austell。一下車,Pomery夫婦已在月台等我了,Peter是退休的教會文職人員、Briar是退休教師,家住Cornwall Roseland的一個海邊小鎮Portscartho,三個女兒早已成家立室。他們退休的十五年間,已接待過無數海外學生,點綴一下清閒的退休生活。

這幾天的生活很簡單,村內走走、上教會、到另一條村聽音樂會、參加附近的行山團觀鳥、一同吃飯、閒話家常。我們各自講講我們的故事,我告訴他們,讀中東研究碩士,上月已畢業了,我以前在香港做記者,喜歡旅行,現在也沒有甚麼好幹,有時在醫院翻譯,幫香港傳媒寫寫專欄,S仍在英國唸書,不時也會上去找她。

Mrs Pomery就告訴我:「我們已結婚45年了,為甚麼可以維繫45年?哈哈,大概是時間過得太快了!當然,有時會有些少爭拗,我也會抱怨丈夫有時會太宗教!我父親最初也嫌Peter唔夠好,對他彈三彈四!但我可以肯定,所有父親都不會喜歡女兒的丈夫,總覺得他們有缺點!就好像Peter最初,也不太喜歡女兒們的男朋友/丈夫呢!」

「我在60年代曾到香港,當時的新界還有水牛,我第一次見到水牛就是在新界!」

「我家住約克郡附近,丈夫就在歌和老。我們在唸書時認識,但之後我就去了澳洲一會,他就進了神學院,我們再重逢時就一起,一年多後就訂婚結婚了,我們都是第一次拍拖就結婚,也很好呀,沒有浪費時間。我們三個女兒都已結婚了,我大女與你女朋友一樣,也是讀藝術史,現在就在Turner基金會做Director!」

「我們都喜歡接待外國學生,前陣子收到兩年前來的中國學生,北京奧運的名信片,她那時在Bath讀工商,現在北京工作。去年聖誕,有個台灣學生把母親也帶來了,她母親不懂英語,所以經常說Thank You。還有一對台灣夫婦,妻子是山地人,好像她丈夫的家,不喜歡他娶山地人!還有一個利比亞的男仔,一來就不斷與女朋友打電話,又與她嘈交,質疑她是否有另一個男人。最後他們也散了!」

我們還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宗教、教會等問題,又解答我的疑難。Mr Pomery很好,在我臨睡前還寫了一段話及經文章節給我,我房入面有聖經,可以隨時看看,我還未入房,就在電話把經文的章告訴S,她讀給我聽,聽完也忍不住笑了。(上)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用雙腳量度一個城市


《茶杯》月刊,08年10月

要遊覽一個城市,擁有一個的城市的一草一木、石教堂、高聳建築、迷宮般的古街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參加它的馬拉松比賽,親自用雙腳量度這個城市。

在歐洲,略有名氣的城市,都會舉辦馬拉松比賽,吸引各地跑手參加。辦得好的馬拉松,主辦城市會盡可能把市中心最多古蹟、最特別、最繁忙的大街小巷,全部留給馬拉松選手,市民在賽道兩旁為跑手打氣;馬路盡可能封多一些,不讓跑手吸丁點廢氣;更不會為了盡快恢復交通,把快到終點的跑手強行趕上巴士,而是會在終點的廣播,呼喚你的名字,鼓勵你捱到最後一刻。

除了賽道風光、安排妥善外,一流的馬拉松還會讓跑手覺得,自己不單是在競賽,而是參加一場街頭舞會。其中一個,就是西班牙巴塞隆那的馬拉松。

42.195公里的賽道,把巴塞隆那所有景點聯起來。由Montjuic山腳的起點、魯營球場(巴塞隆那足球會的主場)、市中心的加西亞街(Pg de Gracia)、高迪的巴約小屋(Casa Batllo)、米拉小屋(Casa Mila)…要看下一個景點,只好向前繼續跑,轉左又轉右,跑過尋常百姓家後,終於看到鬼斧神功的聖家教堂!六根像粟米的尖塔,就在老遠的前方!

熱情奔放的巴塞隆那人,與你一同投入這場流動的嘉年會。看到你停下來跑不動,這些可愛的市民便會走入賽道,在你旁邊跟你一起跑,做「電兔」鞭策你不斷前進,直至你把放棄的念頭吞下去,再提起雙腳向前奔。

有酒吧破例早上開門,在跑道沿途搭攤檔,向選手派西班牙家鄉火腿、煙肉及凍啤!跑到汗流浹背,竟然有凍啤飲,怎能不喜出望外歡呼?再趕時間也要停一停,嘆一杯西班牙的Estrella Damm啤酒,把胃氣與疲倦腳軟一同噴出來,然後吃幾片火腿,補充一下腳骨力。

巴塞隆那馬拉松,是全民同樂的饗宴、跑手市民一同在街上飆舞。明年的巴塞隆那馬拉松,已開始接受報名了,與其在香港跑那些,令你悶得發瘋的隔音屏障高架路,不如試試巴塞隆那馬拉松,來一趟馬拉松旅遊西班牙。

比賽:西班牙巴塞隆那馬拉松
日期:每年3月份
賣點:高迪建築、地中海風、舊城如迷宮的小巷、號碼布印上你的名字、終點有西班牙壯男提供按摩、免費啤酒!
網站:http://www.barcelonamarato.es/

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

失而復得之喜悅

蘇格蘭之旅結束後,隨即到友好F宿舍取西裝,重返倫敦醫院開工,回學校找資料、上網、排隊吃久遺了的免費飯後,下午上牛津,預備參加S翌日的開學禮。怎料,下車時竟然把袋相機及護照的小小黑色斜背袋,留了在車上!但一直不為意,直到周五晚上找相機時找不著,才發現遺失了!


每去兩次旅行,我就會一次遺留東西,在也門遺留風褸、在西班牙遺失相機袋、在挪威機場遺留外套(幸好找得回)及半夜太陽馬拉松號碼布、在蘇格蘭遺失一隻護膝。去坦桑尼亞時,行李更遭航空公司遺失(最後一天,在埃塞俄比亞、阿的斯阿貝巴機場失物處尋回),但貴重東西如銀包、錢及電話相機,從來沒有遺失。這次盡破過去記錄了,有史以來最痛、最慘的一次。

相機伴隨我一年半,是友好N當年幫我在Yahoo拍賣網,以2950元購買的DMC LX2(四個月機齡)。在海外遺失護照,比金融海嘯更慘(友好R形容)!漏夜打入境處熱線,才發現海外補領特區護照,至少六周!

我十一月還要去法國里昂,探三年前在巴勒斯坦認識的友好,跑尼斯至康城馬拉松、意大利佛羅倫斯馬拉松、還想加多個冰島行,為這個破產的富豪寫個專題回來,看看有甚麼傳媒有興趣登。沒有護照,這些旅程全部不用去了,十一月留在倫敦醫院翻譯。
BN(O)又如何?上英國內政部網頁看,原來BN(O)可以做快證,但就要叫家人把過了期的舊BN(O)寄來,要兩星期之內取是千多元。要繼續去十一月的旅程,只好做BN(O)。
相機的足跡包括也門、英國、法國、西班牙、挪威和坦桑尼亞,也曾隨S去希臘,是我的搵食工具,最可惜是無法幫S影開學禮。

當晚與S一同到巴士站時,已經太晚了,問也沒有結果,只好先到警察局報失護照,拿報案紙,方便日後補申請。僅有的希望,是等到周六早晨,到巴士的失物認領處查,看看有沒有好心人或職員拾回。
翌晨,一早到Oxford Tube巴士總站查詢,也不敢存甚麼厚望了,心裡只是盤算怎樣做護照、快些叫人家把我的舊護照寄回來,去巴士站也是例行公事。到達後,原來周日辦公室不開門,心已涼多半截。問職員,有沒有找到個黑袋,內裡有相機和護照,職員說:「等多我一分鐘,這架車開了先。」
一分鐘後,職員開了辦公室門,然後打開儲物櫃,不一會就掏出我的黑色袋!!!我多謝職員後,立即從皮包把唯一一張十鎊紙幣,送給職員答謝,雖然我也不知道,其實是誰拾回來的,職員也樂於收這報酬了。
十鎊,買到失而復得的喜悅,很化算。錢不是很多,但希望是一些鼓勵,讓他日與我一樣失魂的人,都可以找回失去的東西。

PS:就讓我的護照,仍然在身邊時,沒有遺失時,把不同國家的海關印放在這裡:
贊比亞(Zambia)
也門(Yemen)坦桑尼亞(Tanzania)
博茨瓦納(Botswanna)
約旦(Jordan)
納米比亞(Namibia)
卡塔爾(Qatar)
南非(South Africa)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Abredeen.蘇格蘭的滄海遺珠

在蘇格蘭的邊緣一星期,見羊多過見人、行山踩單車多過行街、暴風雨多過晴天。即使湖再秀、羊再肥、山再險,也開始有點膩,若要在Isle of Skye住一年,正常人都會發瘋,因為這個地方,原來沒有狂風暴雨,已經是好天氣了!

蘇格蘭的最後一站返回城市,到東北的Abredeen,探望剛剛來讀Abredeen U讀City Planning MA的友好Y。Abredeen是驚喜,這裡肯定是全英國最清潔的城市,沒有花枝招展的建築,簡約樸實,一切都恰如其份,最驚出望外是,距離市中心不到十分鐘就到北海邊,還有沙灘!
Abredeen也有現代建築,商場在舊建築的基礎上改建,傳統和現代,配搭得相當均稱和諧。
多得北海油田,Abredeen是相對富裕、整潔的城市,英國不少城市像十年沒有洗澡的露宿者,但Abredeen就如貴婦一樣。可惜這個貴婦太冰冷,站在北海海灘邊,颯颯的北風刺骨,一點也不感到浪漫。

蘇格蘭之旅就在Abredeen結束,回程坐通宵巴士回倫敦,車中途停格拉斯哥,因為要換司機。不知司機是否飲多兩杯,還是塞車,等了超過一小時才再開車。但停的時候,巴士沒有冷氣,只是開了巴士門,塞滿人的巴士上層像蒸臭豆腐一樣,所有熱氣向上冒,令人差不多窒息至死!!!所以坐通宵長途車,還是坐下層好,反正甚麼風景也看不到。
車上睡不著,一邊看天由黑轉藍、由藍轉紫,美得很。終於回到倫敦了,可以回倫敦真好!

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

value travel 蘇格蘭

一.去蘇格蘭,大部份人都 join local tour,自己找巴士坐,價錢便宜不了多少,交通時間長兼要等車,通常是70-90鎊三天不等,每天好像包一餐野餐,住和其他餐就自己解決Tour通常在愛丁堡或格拉斯哥出發。

我沒有參加tour,一來我要去Inverness跑馬拉松,也懶得找是否有團從Inverness出發,而且倫敦已沒有家,在蘇格蘭待多兩天、住多兩天旅舍,比在倫敦生活還便宜,兼且發現,原來蘇格蘭的Citylink巴士公司十月做特價,任何來回車票,無論坐多遠也只是五鎊!

但要買優惠票,不是上網按兩下就可以,網站會問你,索取promotion code,而code就在九月廿二、廿三的蘇格蘭報紙《Sunday Mail》、《 Daily 唔知乜》刊登。為了省錢,就到愛丁堡的Scottish Library找code!

幸好Scottish Library較大英圖書館簡單,只需護照就可以辦證,兩小時已可以取到舊報紙。Promotion Code是「valuetravel」!若有路人甲乙,十月要訂Citylink的車票,請緊記:valuetravel,全部細草,沒有空隔!

但收之桑榆、失之東榆,原來坐Stagecoach的巴士,是有學生價,一直也忘記問;在Isle of Skye坐巴士,day pass是6鎊,但我買了第一程車後,忘記補飛轉day pass;原來Scotland不同城市的hostel,大家間有聯盟,連住六天第七天就免費,像儲哩數一樣,所以去第一間hostel後,一定要問清楚。

二.周日在暴雨中踩單車整天,晚上去聽Free Jazz Concert in Royal Hotel。突然有不少不認識我的人,向我打招呼!原來他們都駕車,都曾在路上看過有個儍佬,在十級颶風兼黃雨下踩單車,不禁要向我「致敬」!

三.Bayview Hostel

Isle of Skye我住的hostel,14鎊一晚,偏貴,但勝在東西很新,洗手間的花灑,不輸五星級酒店,床和房舒服。但缺點也一樣多,每天十時至下午兩時,所有人都要走,讓職員清潔!全世界也找不到旅舍,有這種規矩。你問可不可以留,職員差點問候你,趕你走,叫你唔好阻住佢做野!

請大家,認住這間hostel!

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

Isle of Skye 2.人家的天堂、我的地獄!

沒有比這次更絕望了!

佇立在蘇格蘭外島的懸崖邊,強風把地心吸力逆轉,無論你怎樣使勁落斜,還是連人帶單車、被風吹上斜坡;雨越下越大,連聲稱防水的外套,也擋不住滲水了;環顧四方,一個人也沒有,馬路上也找不到連,只有凜冽的寒風、灰濛濛的天、及安然吃草的羊群;若繼續向前,根本趕不及在天黑前回家;歸去?也要踩二、三十公里,我也沒有力與被強風逆轉的地心吸力對抗了。

Isle of Skye,人人都說漂亮,但我的Isle of Skye是絕望的酷境!我一直沿海岸線向北行,懸崖很壯觀,可惜沒有藍天、太陽襯托,就像那些店鋪外、鋪了塵、洒黃了的Post card一樣難看,山也罩在大霧中。去蘇格蘭外島,千萬不要夏天過後才去,也不要租單車,太多斜路,踩單車極之吃力!這些地方,太陽只會在夏天當值。

天色越來越陰暗,山雨欲來風滿崖,還是趁暴風兩來前,原路回歸了。來的時候多上斜路,回去應該較容易,但暴風雨下,怎樣也是寸步難行,還要抵抗比萬有引力還要強的風。最後,終於放棄踩單車,沒有力再踩了,只好推車回去,手也推累了,但仍然有十多二十公里要推!以這種牛步,由荒原推到Portree,推到天黑還未到!

無路可走,只好截車!英國人都很好,有車主動停下來,問你要否幫助?可惜,車子太小了,放不下單車。截到一輛大車,但後面放滿雜物,沒有空位了。五分鐘就遇到兩個好心人,以為很易截車。怎料,之後的一個半小時,我一輛車也截不了!!!推了一小時半,才找到一對,開Land Rover好心的倫敦年青夫婦,把後座的椅子摺起來,騰出空位讓我放單車。
開車,只需20分鐘就回到城。上了又暖又舒服的車,才覺得自己不可思議!竟然在寒冷、北風凜凜、暴雨下,推了單車一小時半?
回旅舍,煮東西吃後,休息一會,就到Royal Hotel的免費Jazz音樂會。Isle of Skye十月,有Jazz Festival,今天這場免費。也沒有想過,來到這些偏遠小鎮,還有機會聽Live Jazz,今天太累了,中場休息時,也忍不住睡著了。

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

Isle of Skye.無車,得部單車,好難搞!

蘇格蘭的外島,比本島更美,Isle of Skye是最多人去的外島。

在Fort William爬完英國最高的山後,我搬到Ben Nevis山腳的一個農場住,想看看蘇格蘭鄉郊的日出日落,可惜天氣壞透了,兩天暴風雨,甚麼也看不到,結果兩天都留了在農場的小木屋餐廳上網。離開Fort William時,蘇格蘭的天氣終於好轉,去到Isle of Skye,繼續看到太陽。
因為省錢,我沒有報團遊Isle of Skye(一般是數十鎊三天,只包交通及一餐,不包住),也以為租單車沒有問題,島不會太太大。怎料,去到才發現這個島大得很,巴士已過橋入島,但好像去了另一個大陸,而不是島,駛了近一小時,才有島的邊緣去到島中心!

周六租單車有著數,因為單車鋪周日不開門,周六下午租車,也是周一才還車,只需付一天的錢。拿了車後,我就向北走,希望沿北海岸線踩,單車店老闆說,這條路還不錯。
島不單止大,而且多山,踩單車很吃力!沿北行,仍未到海岸線,才剛開始一小段,已經開始累了。踩了四十五分鐘,才看到第一個湖,距離要去的Staffin還有三分之二路程,怎料突然風雲色變,太陽消失、氣溫驟降、狂風暴雨!!!我在蘇格蘭的荒原中,前後只有路、山、草和樹,一間屋也沒有,沿途又沒有車,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也無處可避雨!只好冒雨打道回府算了。
這時,突然有一輛貨Van停下,因為我仍把單車放在路中心。司機就說,不如載我一程回Portree!想也不用想,立即上車了,冒著雨即使去到Staffin,回程也沒有力踩回來!司機在車上說,沒有車很難搞,很多很美的地方,但只有單車很難了,太遠...

這就是我第一天的Isle of Skye。明天,只有單車,去那裡好呢?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At least he never walked...(Part 2)

Yes, I didn't come here to walk, I come here to run!!!

我是來參加尼斯湖馬拉松,不是尼斯湖毅行者,這次比賽,怎樣也要跑下去,不能步行。

北海的寒風,早已捲到十月初的蘇格蘭,人人早已穿著大衣、帽子和圍巾,若放晴還好,到中午還有一絲暖意,可惜十月的蘇格蘭,絕大多數時間都陰陰沉沉,走在街上與躲在雪櫃沒有大分別。

但這種天氣,倒很適合跑馬拉松,只要捱過等待起跑,身上只有短袖短褲的寒冷。鳴聲一響,邁出第一步、血氣開始運行後,既不會覺得凍、又不會流汗,連水也不用怎麼喝,舒服得很。記得在布吉,要提早至五時天未光起跑,仍在人堆中等開跑,已經汗流浹背,若到正常的九時起跑,恐怕大半跑手未熬到中午已中暑身亡。

所以,東南亞的比賽都要「倒塔咁早」就開始,凌晨就要起床預備。布吉是五時、新加坡是六時、最誇張的曼谷馬拉松,起跑時間是凌晨二時、及三時半!人家仍在酒吧、街上劈到七彩,你就穿上背心、短褲、跑鞋,出門口去比賽!比午夜太陽下馬拉松還要「荒誕」。

沒有辦法,曼谷實在太熱了。

香港馬拉松是七時半、八時出發,但已經太遲、太熱了,因為在這個最講效率、金錢的城市,馬拉松要讓路給更賺錢的十公里,只好讓十公里先起跑。

「幾度」夕陽紅的冷峻,總比眾裡尋她「千百度」的炎熱好。慣了歐洲涼快的天氣,現在要我到新加坡、泰國、甚至香港跑馬拉松,肯定不習慣了。但一般熱帶人,沒有在寒冬跑步的經驗,幾度下跑,歐洲人覺得爽爽爽,亞洲人覺得凍凍凍,例如尼斯湖馬拉松的以色列人Yaron和香港人Ivy。

他們都問我,穿多少衣服跑?我只能說我的經驗。我在幾度的巴黎、全是雪山挪威Tromso跑,巴黎:我是穿了一件超薄風褸、短褲。Tromso:我穿了無袖T恤,加一件背心型的防雨膠袋。但若果兩次我也有帶手套(忘記了),大概只穿T恤就夠了,不必其他衣服。

所以,尼斯湖戴手套就夠了。當然,我的體質與一般不同,我不太怕冷、很怕焗,在Ben Nevis的山頂,人人包到隻糭,我穿一件連帽長袖就夠了;而且也要考慮,你是否會馬拉松間步行?跑永遠是夏天,但你一停下來就是寒冬。

記得在Tromso,跑到36、38公里太累了,很想停...但那一段是海岸線,對岸是雪山、北極的寒風如針刺過來,你停下來不久,就會立刻忘記腳痛,寒冷已取代腳痛、令你完全忘記疲累,繼續推動你向終點跑。

村上的馬拉松,只因傷步行了一次咁多,所以他到最近才知道,原來停下不跑步行,會很寒冷!

Wind blew in from the ocean and the sweat on my shirt got cold and felt freezing. This was a winter race, after all. You’d better believe it’s cold hobbling down a road with the wind whipping by while you’re dressed only in a tank top and shorts. Your body warms up considerably as you run, and you don’t feel cold; I was shocked by how cold it was once I stopped running.

But what I felt much more than the cold was wounded pride, and how pitiful I looked tottering down a marathon course. (P.53)

只是,迫他繼續跑,不是寒冷,而是他的自尊!或者,阿Q一點說,我和他的分別,不是他比我跑步認真,而是因為他是日本人,這個會為專嚴而切腹自殺的民族!(雖然他也不太日本)

村上希望,他自己的墓碑是這樣寫:

Some day, if I have a gravestone and I’m able to pick out what’s carved on it, I’d like it to say this:
Haruki Murakami
1949-20**
Writer (and Runner)
At least he never walked P.173-4

我早已經破戒,不能自稱自己Never walked。但怎樣也好,也是多得村上在賽前的當頭棒喝,除了停下拍照,In Loch Ness Marathon,At least I never walked。

At least he never walked...(Part 1)

This was the first time I’d ever walked a marathon instead of running. Up till then I’d made it a point of pride that no matter how hard things might get, I never walked. A marathon is a running event, after all, not a walking event. (P.52)

我認識會跑馬拉松者,九成九都是業餘級,不少也不可以次次由頭到尾,一直跑、跑、跑,跑到三、四十公里,雙腳的肌肉總會累得發瘋、腳板痛得緊要,終於要停下來步行。我也是一樣,跑的馬拉松(香港、新加坡、泰國布吉、巴塞羅那、巴黎、挪威Tromso、尼斯湖),只有香港一次及尼斯湖,全程42公里沒有步行。

可能參加毅行者多、可能身邊很多跑手步行、可能深信「留得青山在、那怕無柴燒」的道理,每當跑得太累、腳太痛時,停一停、步行一會,然後再跑,完成比賽才是最重要嘛,死谷爛谷谷傷就手尾長。我一直盡量避免在比賽中步行,但真的太累,行一行也無壞。

如果,用對步行的痛恨程度,釐訂一個跑手有多專業、有多認真,我肯定不及格。若跑手無法由頭到尾,一直跑,或多或少反映,這名跑手訓練不足,無法負荷連續跑42公里不停站,他其實沒有能力完成馬拉松。

村上對步行的痛恨,對跑步執著,我等之輩望塵莫及。I'd made it a point of pride that, no matter how hard things might get, I never walked. A marathon is a running event, after all, not a walking event. 42公里都要跑,是原則、是底線、是尊嚴、如國土一樣,一步都不能退讓,即使參加100公里的超級馬拉松,也要由頭到尾跑下去!

村上曾經參加日本北海道的100公里賽,賽事的紀錄,是《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最好看的一章。我很喜歡看跑手,憶述參加超級馬拉松的經驗,去年曾看過一個專題,講南非一個100公里的跑山賽,文章分開十段,記錄每十公里的狀態,頭三、四十由輕鬆到開始辛苦,五、六十死頂硬頂,七十以後變成deadman walking,到終點覺得自己要死掉了。

步行對已累得快要死的跑手,是沙漠中的凍啤,是令你想偷摸一把的佳人,是不可抗拒的誘惑!我這種四小時半的跑手,通常去到36公里左右,就忍不住要行一會、歇一歇,暫時把馬拉松變成毅行者,然後停停走走、捱至終點。

最失敗的兩次,是在巴塞隆那及巴黎。前者的賽前訓練不足,但仍然好勝心雄,以為自己仍可以四小時左右完成,結果頭一段沒有放慢跑,但到28里起已臨近中午,天氣越來越熱,體力直線下降,結果未到30公里,已經跪低步行,右膝比賽後還痛了整個月。到翌月的巴黎馬,傷仍未好,大概有一半要步行完成,時間是無可再差的5小時15分。

我的馬拉松,其實就是這樣。讀到村上以下這段文字,怎不會感到汗顏?

「Instead of forcing myself to run, perhaps it would have been smarter if I’d walked. A lot of other runners were doing just that. Giving their legs a rest as they walked. But I didn’t walk a single step. I stopped a lot to stretch, but I never walked. I didn’t come here to walk. I came to run. That’s the reason – the only reason – I flew all the way to the northern tip of Japan. No matter how slow I might run, I wasn’t about to walk. That was the rule. Break one of my rules once, and I’m bound to break many more. And if I’d done that, it would have been next to impossible to finish this race. 」 (P.111)

我們為何參加馬拉松? Because I didn't come here to walk. I come to run !!!

Not enough training, not enough training. And not enough training!

If you’re a long-distance runner who trains hard every day, your knees are your weak point. Every time your feet hit the ground when you run, it’s shock equivalent to three times your weight, and this repeats itself perhaps over ten thousand times a day. (P.127)

There are three reasons I failed. Not enough training. Not enough training. And not enough training. (P.54)

傷患對運動員,如影隨身,業餘運動員也是。身邊跑馬拉松的人,沒有多少過沒有傷,像村上春樹這種,連熱身也不用、筋也不用拉,頭十公里當熱身的跑手,沒有多少個。談傷膝的部份,在《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只有一兩三頁紙,也沒有甚麼療傷秘方。

村上自謙只是上天對他特別好,他就是那種,可以日日跑、跑很長很長,不會受傷的跑手。村上肯定不是有神功護體,不會受傷是因為他恒常練習。例如:我的練習只及村上的五分一,但我今年參加的比賽,比他多六倍,沒有大傷患已謝天謝地。以尼斯湖馬拉松為例,右膝跑完後的當晚,上落樓梯已開始痛,也是貼了兩次撒隆適及用護膝,過兩天後才復完不痛。

為了準備十一月初的紐約馬拉松,村上儲了這麼多哩數:

June 156 miles (36 miles per week)
July 186 miles (43 miles per week)
August 217 miles (50 miles per week)
September 186 miles (43 miles per week)

他每天跑十公里,年中無休。我操得最好那段日子,也是一周最多跑三天,每次五公里至十五公里不等。大部份馬拉松參加者,都是像我這種嘍囉蛋散,有多少人可以每天操練這麼多?操練不夠,肌肉強度承受力不夠,身體負荷不了,膝頭強烈撞擊幾小時,又怎可能跑完不會痛?

所以,不少參賽者是熬不住整個比賽,不外是傷出、退出、或時間太慢被趕上車,能完成馬拉松比賽的跑手,通常只有2/3至3/4。以尼斯湖馬拉松為例,參加人數有2200人,但完成比賽約有1400人。換言之,有800人沒有出席或無法完成。

時間超過五小時的參加者,到後段通常都會步行,沒有力氣跑下去了。沒有多少人,參加第一次馬拉松前,會試一次跑42.195公里,確保自己有能力完成才報名,但村上就是在練跑的過程中,發現自己可以跑一個馬拉松後,才萌生參加馬拉松的念頭!

沒有人的第一個馬拉松,比村上更「型」。有些東西,我們可以改變,我們總可以刷新個人最佳時間,但人生第一個馬拉松在那裡跑、那裡完成,我們是無法「篡改」,無論你日後跑多少海外的、沙漠、超級馬拉松、100公里。村上選了在希臘,馬拉松的發源地跑,他沒有參加比賽,只是自己一個人,由雅典跑到小鎮馬拉松,重跑當年那個兵,向雅典城報喜訊的一條路,沿途沒有封路、沒有水站,只有一隊採訪隊跟他。

我呢?隔音屏障、污染、甚麼也看不清楚的特區!報名那一刻,也沒有考慮第一個比賽,是否要選一個,聽起來「勁」一點的地方?也沒有料到,原來出國跑也不是太難。所以友好D,我很羨慕你,你雖然在香港傷出,但塞翁失馬,雖然你第一個馬仍然是香港,但你第一個完成的馬,是在愛丁堡!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Ben Nevis.英國最高的山,原來只比大帽山高少少


尼斯湖跑完馬拉松、Dufftown嘆過威士忌、接著就是到Fort William爬英國最高的山:Ben Nevis。

這張相是於Ben Nevis頂峰拍,看似嚴寒的北極,海拔極高處,但其實這坐山只有1344米高,只是因為緯度高的蘇格蘭較冷、又多雲大霧,所以千多米也是處處積雪。Ben Nevis比九百多米的大帽山高不了多少,比日本毅行者最高的三國山還要矮數十米!
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登山,沿途不算太難行,至少才剛跑完馬拉松三天,體力仍未完全恢復,也可以登山,最可惜是行山杖,在法國回英國間,被法國波爾多機場海關沒收,有行山杖會再好些。山路大部份由碎石鋪成,不小心是很易扭傷,山上又大霧,不單止衣服全濕、結霜,更有可能會迷路。

霧、陽光、冰、遠方的湖,少少藍天,這個魔幻的冷酷異境,令人感到怪怪的。
不用三小時,就登上頂。山上全是霧,甚麼也看不到,若不是碰到幾個行山客,也不知道這裡是頂峰!

下山時,風把雲霧全撥開了,原來一直躲在雲霧的風景,是這樣壯闊美麗,蘇格蘭的湖、山、雲、天,很美,令人神往。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Glenfiddich Whisky Distillery.威士忌不是我的語言!

遊蘇格蘭,即使不是酒徒、不好烈酒也好,怎樣也要參觀威士忌酒廠!

本來想去Islay,報界友好D小姐極力推介,兼村上春樹的《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也是寫Islay的酒廠,但去Islay的交通實在太複雜了,要先去一個不知名小鎮,再要坐街渡到這個Islay島,最後還放棄了,改為去highland的Dufftown。

Dufftown也是威士忌廠林立,Dufftown在Inverness同Abredeen中間,有Capital of Whisky之稱,但由Inverness去,也要坐兩個半小時巴士、要轉一次車,來回就要五小時,而且不少有名的酒廠,例如Macallan,是在蘇格蘭荒原深處,坐巴士無法抵達,所以只有時間參觀一間酒廠。

幸好,馳名的Glenfiddich巴士會路經。不用想,就去Glenfiddich!


Glenfiddich創於1887年,是少數仍然由創辦家族經營的威士忌廠。Glen是Gaelic語的Valley意思,Fiddich是廠後的那條河名,也是Deer的意思,中文可以解鹿河谷。

Glenfiddich讓遊客免費參觀,但也有20鎊、兩個半小時的深入導賞團,最後還會教你品嘗,及試飲12, 15, 18及21年的威士忌。

為了不讓水源被污染,酒廠把河附近的地全部買下,也有自己的田種大麥。威士忌廠的大麥無法自給自足,每年都會從歐美入口大麥釀酒,但紅酒莊的葡萄,一定由自己種,原來威士忌對原料的要求,不是這麼講究。
收割大麥要時機,太多雨水就會令榖物內的氮超標,不能拿來釀酒。若蘇格蘭氣候不好,就要從海外入口多些大麥。大麥水浸發芽後10天、烘乾後,就可以放在這些爐,用熱水把大麥煮成漿,大約要煮數小時。

煮呀煮呀...
煮好的大麥汁會先冷卻,然後加酵母,把糖發酵成酒精。黑板記錄了酵母的種類,份量,發酵的時間。
大麥汁就在這些酒桶發酵。
發酵後會得出啤酒,酒精濃度少於10%。
要把「啤酒」再蒸餾,才會釀出酒精濃度高的威士忌。

蒸餾好的酒,會存放在酒窖的橡木木桶。Glenfiddich的威士忌,至少要存放在木桶12年才會入瓶。Glenfiddich的木桶,仍是用人手制,酒桶也有大中細碼,各有不同的專有名詞。木桶的內籠要先用火燒,才會讓酒更易滲進木,吸收橡木的精華及味道。
威士忌酒精濃度高,會經木桶壁揮發,把威士忌放在木桶,五十年後,只會剩下一半!這些揮發了的酒俗稱Angel Share,多麼詩意。導賞員把一桶,55年的酒桶打開,讓我們嗅一嗅,味道果然醇得多,一點也不覺得辣,比平日酒吧飲的香得多。
威士忌不同紅酒,沒有好年份和壞年份之分,總之存在木桶越久,味道越醇。但把威士忌一旦離開木桶入瓶就完了,即使再放多十年八年,味道也是一樣。Glenfiddich1937年的威士忌,不計櫥窗內這一支非賣品,市面只有一支可以出售。那裡可以買?竟然是香港機場!!!價錢是1萬鎊!(十幾萬一支!)
紅酒就不同,入了瓶後,紅酒的氧化過程仍然繼續,遲些才開、味道也會好些。可惜酒窖不能拍照了,所以沒有相片。
最後就是學試酒了。原來可以用「手」和「鼻」試威士忌。用手掌心蓋好酒杯,然後瞬間倒轉酒杯後,立刻再把酒杯倒回頭,把沾了威士忌的手掌心,與另一隻手磨擦,用體溫把酒揮發掉,然後嗅一嗅手掌心,你會嗅出更多味道!

的確,越老的威士忌,相對沒有這麼難喝。對不起,我還是不懂得品嘗,我真的不愛威士忌,所以要用「難喝」來形容。應該說,所有酒類我其實都不偏好,紅酒也是,請原諒我,身為「中年男士」,我還是愛雪糕多於飲酒。

2008年10月7日星期二

Loch Ness Marathon3.感人的一刻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四章7至8節)。


馬拉松不是與人鬥,而是與自己的意志較勁,能熬到終點的,都勝出了這場比賽,「當跑的路,我已跑盡了。」
甚麼樣的馬拉松才令人感動?不是那些在大城市舉行、有數萬人參加、紀念品豐富、賽道景色優美的比賽...而是跑到終點,老太太把獎牌掛到你頸項上,給你抱抱,然後輕聲告訴你:「Well done!I am so proud of you!」
尼斯湖馬拉松雖是中型比賽,只有二千多人參加全馬、二千多人參加十公里,但也是主辦城市Inverness每年的盛事。Inverness只有五萬五千人,參賽者等於全城人口的1/11,這兩天在hostel的旅客,有一半都是來參與馬拉松,我也在比賽中認識新朋友。

我身旁是以色列人Yaron,這是他第三個馬拉松,他之前的兩個馬拉松,一個在以色列的提比利斯、一個在斯里蘭卡的科倫坡。Yaron在特拉維夫讀研究院,他老師十一月才回大學,所以整個暑假都在旅行,尼斯湖馬拉松、只是他踩單車遊蘇格蘭的一站,單車競技才是他的主菜,馬拉松是他的副業。

不過,他的馬拉松最佳成績,已經比筆者快一大截,三小時四十五分。
Yaron離開蘇格蘭後,繼續去古巴踩單車。在Hostel,Yaron遇到另一名,樣貌娟好、跑十公里的比利時女仔,跟他一樣也是單車遊蘇格蘭,他們隨即拿行程出來對照,看看有沒有機會再碰面?她走後,Yaron說笑道:「點解世界上有咁多好女仔?可惜我有女朋友囉...」

Yaron不斷叫人去以色列啦,一齊參加提比利斯馬拉松,及其他死海、沙漠的比賽。不必問也肯定他十分愛國。還是不要跟他討論中東問題好了。
Yaron身旁的兩個英國女仔,也是住同一旅舍,但沒有留聯絡方法了。
右邊是香港人Ivy,也是在旅舍認識的。她做自己生意,放假到蘇格蘭旅行,因為香港馬拉松時限太短,所以也會到外國參賽,外國時限寬鬆得多,這是她第二個比賽。Ivy旁是Christine,為了參賽,暫時丟低個女讓丈夫湊,Christine是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Biochem lab主管,UCL就在SOAS旁,說不定會在學校附近碰到她。

跑步絕不是孤獨的運動,選一些人小、小城市舉行的比賽,總有機會認識新的朋友,說不定日後仍可以一同征戰。

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

In the final analysis we're all the same...

一.

不跑步的人,未必會喜歡《What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看過一本免費英文雜誌,給這本書的評價只有2/5分,大概是作者不愛跑步,沒有興趣知道太多跑手心理、想法、訓練的細節了。但對喜歡跑步的讀者,這本書就很有意思,原來我們都是這樣想、無論是村上、奧運選手還是我們,用村上英譯本的話,In the final analysis we're all the same...

「Once, I interviewed the Olympic runner Toshihiko Seko, just after he retired from running and became manager of the S&B company team. I asked him, ‘Does a runner at your level ever feel like you’d rather not run today, like you don’t want to run and would rather just sleep in?’ He stared at me and then, in a voice that made it abundantly clear how stupid he thought the question was, replied, ‘Of course. All the time!’

Now that I look back on it I can see what a dumb question that was. I guess even back then I knew how dumb it was, but I suppose I wanted to hear the answer directly from someone of Seko’s caliber. I wanted to know whether, despite being worlds apart in terms of strength, the amount we can exercise, and motivation, when we lace up our running shoes early in the morning we feel exactly the same way.

Seko’s reply at the time came as a great relief. In the final analysis we’re all the same, I thought.」P. 45-6

村上很多時候都不想出街跑,寧願留在溫暖的家,但他可是每個月,都跑超過150 miles的專業跑手。我呢?在香港也有固定練跑,一星期都有30-40公里,半夜下班回家跑步方便,藍田街道也好跑,街上沒有車輛、坐車去九龍灣運動場又近,還有友好J的免費健身室會藉,但去年九月到英國後,就沒有再固定練習了。

大學沒有健身室,參加會藉一個月要近500元,雖然宿舍後面可以沿Canal跑,但可惜我太遲發現Canal了,加上冬天天氣冷,留在溫暖的室內算了,於是整個冬天,都沒有怎樣跑步了。

你總可以找到千百個藉口不做一件事,到夏天天氣暖了,但又忙於應付考試、論文、以及一連串懶惰、無聊的理由,結果也沒有重拾固定練步的紀律,跑步也淪為即興活動,今天想跑就跑多些,下周懶就不跑。

到寫好論文,再沒有其他不練跑的藉口時,就是要搬離宿舍、暫到朋友家寄居之時。「流離失所」的日子,恒常練跑也更難了。

結果就反映在馬拉松的成績及傷患。住在香港,參加的四次馬拉松,成績平均是四小時十五至四小時半,即使在酷熱潮濕又不算太平坦的泰國布吉,也只是四小時半;住在倫敦,參加的四次馬拉松,成績是四小時五十分至五小時十五分不等,而且跑完又多手尾,膝痛不在話下。

我們很矛盾,年年參加馬拉松、馬不停蹄征戰各比賽,但問所有跑手,無論是奧運級、村上級、還是我這種蛋散嘍囉級,原來大家骨子裡都不想練跑,寧願舒舒服服、忙其他東西、休息好過。
我們又愛長跑、愛參加比賽,但又不想練習。

村上告訴我,原來不想練習,不是因為我們已失去對跑的passion,也不必因此懷疑自己,而是因為我們都是人、我們都軟弱,都要一番鬥爭後,才穿上跑鞋、踏出家門。In the final anaylsis, we're all the same.


二.

村上又是怎樣克服這種惰性呢?

Whenever I feel like I don’t want to run, I always ask myself the same thing: You’re able to make a living as a novelist, working at home, setting your own hours, so you don’t have to commute on a packed train or sit through boring meetings. Don’t you realize how fortunate you are? (Believe me, I do) Compared to that, running an hour around the neighbourhood is nothing, right? P.46

他是比一般人幸福,有更多的奢侈,把一天最好的時間留給跑步。這一年在英國,我也有同樣的奢侈,不用每天上班,只是我既懶又寒酸,天氣凍又不想跑。到天氣暖些,又不想每次練跑都花數十元坐倫敦地鐵到公園跑(還未計交通時間)。

若回香港,肯定很快重拾固定跑步的習慣,因為到時除了上班下班,也不會有太多娛樂。但現在就要想想,沒有固定家的日子,怎樣可以跑多一點?

Loch Ness Marathon2.沒有盡頭尼斯湖

5/10/2008.尼斯湖.晴.2-12

跑馬拉松的前一晚,通常都輾轉難眠,不是擔心睡過頭誤點,錯過了比賽,就是擔心狀態差,跑不完、跑傷...這些憂慮,九成九都是自己嚇自己,因為我參加比賽來沒有誤點,也沒有一次傷出,不能完成賽事。這次,終於克服這種心理障礙!比賽前睡得出奇地好,是第一次有充足睡眠下參加的比賽。

比賽的起點在荒山野嶺,八時由Inverness上大會車,到近九時才到達,還有一小時讓大家更衣、做熱身及預備。八時許還烏雲密佈、下毛毛雨,還在考慮是否要穿薄風褸跑時,突然雲霧消散、豁然開朗,和煦陽光下也一點不覺得冷,07布吉馬拉松無袖戰衣、加一對手套剛剛好。

起跑儀式既簡單又動人,充滿蘇格蘭特色。跑手早已在站滿在起跑點前、預備起跑時,後面就有一隊傳統蘇格蘭中學生樂隊,一邊吹奏音樂,一邊列隊緩緩向前操,跑手們走到兩邊,讓出路中心給樂隊前行到起點,如摩西把紅海分開兩邊一樣。兩旁的跑手,都為這些一早來到荒山野外的中學生鼓掌!

雖然賽道貼近尼斯湖,但一點也不平坦,由頭到尾都要上落上落,不容易應付。雖然說是尼斯湖馬拉松,但也要跑十公里才看到湖!微風皺了一池藍藍湖水、水怪當然看不到,狹長的尼斯湖,彷彿沒有盡頭,跑了又跑,翻過山坡、穿過森林、掠過村落,仍然是尼斯湖在左邊,就像在迷宮內不斷兜圈!
頭一半跑得很輕鬆,只需兩個半小時,然而馬拉松是到28、30公里後才真正開始,最後十五公里才見真章。粗略估計,八月、九月總共跑的距離,頂多只有50公里,這種狀態要捱一個馬拉松不容易。自去年九月到英國後,已沒有恒常固定的練習,所以今年參加的比賽,全部跑得很辛苦,時間也不好。

過半馬已沒有精神拍照了,跑到30公里後,腳板已痛得不想再跑,但為了堅持由頭跑到尾、不能停下步行,也要咬緊牙關向前跑。唯一紓緩腳板痛,又可以向前跑,就是剷上馬路邊的草地、泥地,踏在鬆軟泥和草,力可以向地面一直卸,腳板承受的擋擊少得多,但也不是每一段馬路旁,都有草地和泥地,我又不幸踩中一個深水泥漿,弄得腳全是泥。

腳板痛,也是因為懶,嫌麻煩沒有帶多對跑鞋,又不想在法國穿跑鞋摘葡萄,結果整程穿了一對,老化得七七八八的Salomon灰色越野跑鞋。這種踩泥踩草法,又一直捱到入Inverness,城市的馬路沒有草地泥地。最後七公里,有如跑在釘床,每一步就痛一下,Inverness城市景很美,但我的腦裡想的,全是腳痛、腳痛、腳痛、死捱、爛捱、死捱...我與在地獄中行走無異。
終於是在運動場內,看到運動場、看到26 Miles的牌,像看到天堂、快要升天一樣,突然很想哭。最後四公里時,不斷在想:捱得如此辛苦,要一直跑下去,連步行也不能,究竟為了甚麼?為甚麼要這樣跑下去?難道是貪過癮?
看到了終點,就會明白,熬過這一切是為甚麼。過往跑馬拉松,若真的太累了,也會選擇步行,然後再跑,這次是第一次,迫自己不能步行,無論如何一定要向前走,只有經過痛楚、想流淚,到終點才更有意義,因為我沒有放棄、未到最後一刻也不停下,拿到獎牌的一刻,真的是很想哭。


S,若果你在終點,我肯定已哭了。
PS:順帶一題,原來尼斯湖馬拉松的按摩服務要收費!十鎊一位!若果手勢好,十鎊仍說得過去,只怕是手勢差,浪費了錢又沒有效。所以,這次沒有試按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