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馬拉松,總有市民及商戶埋怨馬拉松封路阻街。在大阪、在巴塞隆那等地的馬拉松,市民會上街打氣,商戶啦啦隊順便掛支旗宣傳,公民的素養高下立見。
投訴不是香港人的專利,洛杉磯也是一樣,當地教會及車主反對在周日舉行比賽,因封路影響市民上教堂。回應投訴的最佳方法,是讓市民看到馬拉松對社會的貢獻,遠遠大於封路之不便,而不單是為了跑手競賽,犧牲龐大公共資源封路。
倫敦馬拉松是大型慈善活動,由1981年至今,這比賽為數百個慈善團體,籌了超過五億英鎊(約60億港元)善款。紐約馬拉松的四萬七千名跑手(全部都是跑42.195公里),有一半來是外國,而比賽帶來的消費及經濟效益多達3.4億美元(約26億港元)。
如此亮麗的成績單,誰敢批評倫敦馬拉松擾民、紐約馬拉松影響商戶?相比之下,我們的馬拉松,除了是田總的生財工具外,能否讓市民感受到馬拉松的效益?是從心出發,還是從金出發?我們的賽會和政府,有沒有氣魄、願境和熱誠,辦一個與倫敦紐約一樣的頂級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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