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星期日副刊.10月24日
樂施會每年十一月都舉辦的毅行者,這項慈善活動深受市民山友歡迎,每年都為樂施會籌過二千萬的捐款。為了方便市民捐款,樂施會近年引入網上籌款,讓大家可以上網「碌卡」,捐贈各隊毅行者。
身邊有一些朋友參加毅行者,我曾嘗試到毅行者的網站捐款,當中列出一行說﹕「此網上付款系統由東亞銀行提供。」
但再看下一行,網站列出「銀行附加費」一欄,說﹕「你可協助樂施會減低行政開支,只需選擇『捐款包含銀行附加費(2%)。』」看到這裏,還是待下次見面才交善款好了,不要給東亞銀行賺附加費,這個網上捐款系統沒有多少人使用是意料中事。
為什麼不大大方方,把這些「零頭」附加費豁免算了,2%附加費可以為東亞銀行賺得多少?現在的結果多麼難看,原來東亞銀行連慈善捐款要收2%附加費,所以各 位善長不好意思,請你們捐多2%幫樂施會攤分行政開支啦!東亞銀行做了最壞公關示範,最終連那2%附加費也賺不了,因為大家寧願直接捐現金好了。
與其他地方比較,香港人算熱心公益,所以才熱心支持樂施會、奧比斯、東華三院、無國界醫生等團體各種籌款活動,還有每周六的賣旗籌款。以樂施會的毅行者為 例,48小時內走100公里山路這種高難度任務,參加的隊伍已逐年遞增至1150隊,還要抽中籤才可以有機會「折磨自己」,找朋友贊助毅行者也不困難,大 家都明白是什麼一回事,募捐時不需要花唇舌解釋。
但香港以外的社會,籌錢並不是這麼容易了。即使發達如日本,民間的籌款文 化仍是相當薄弱,日本人不會明白,為何每周六都有人在街上賣旗?若不是企業、學校動員舉辦,很少日本人會自發參與類似的活動。或多或少解釋了,即使日本山 景風光如畫,毅行者的終點就在富士山下,這一屆日本毅行者還是只有一百多隊參與,只是香港的七分之一,當中更有二、三十隊來自香港。
國民樂善好施未必好事
別以為歐洲人較樂善好施,英國以外的歐陸,籌款文化亦不比香港強。歐陸沒有賣旗籌款,當地的麥當勞也沒有捐款箱,大型籌款活動並不多。我去年愛爾蘭毅行者的 一名隊友是牛津大學的研究生。當她告訴意大利籍的教授,她要走100公里為樂施會籌錢,老師說﹕「?你要貼錢走100公里?我不如畀錢你去玩好了,不要拿 去捐。」
但大家不要以為,國民樂善好施一定是好事;國民對捐款冷漠,一定是壞事……
據英國 的Charities Aid Foundation(CAF)2006年研究,統計了12個較發達國家國民的捐款數目(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南非、愛爾蘭、荷蘭、德 國、法國、新加坡),排榜首的是美國和英國,兩國國民每年的個人捐款,約佔該國GDP的1.67%及0.73%;排榜末的是法國和德國,兩國國民每年的個 人捐款,只等於GDP的0.14%及0.22%。
CAF的發現是,國民樂善好施的程度,與社會平不平等及稅制有關係,法國和德國人要交多點稅項和社會保障金(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扶貧的工作由政府負責,NGO的角色是次要,所以國民捐錢給NGO的風氣不強烈。
另一方面,美國與後戴卓爾夫人的英國,國民捐款佔GDP的比例較高,因為政府提供的福利遠較歐陸政府少,稅務負擔較歐陸國家低,社會較不平等,貧富懸殊問題也嚴重得多,給NGO的捐款擔當了較重要的角色。
若從CAF的發現推論,NGO發展蓬勃和籌款活動的參與踴躍,某程度是反映社會的稅制的不足,所以才需要再透過籌款分配財富。香港並不需要「關愛基金」,而 是要定公平的稅制及法例,讓富可敵國、佔盡便宜的大財閥付他們應負的責任,接受合理的最低工資、停止剝削低下階層、以及繳付更多的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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