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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圍「煲」示威者 英警被告上法庭

星期天《明報》副刊.7月10日

警方近年對示威者愈來愈強硬,連香檳酒花在中聯辦前也可以成為武器、八歲小孩和記者被胡椒噴霧攻擊、7.1遊行後更拘捕超過二百人,幾年前也很難想像香港會發生這些情况,可見香港根本不需要《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警方已有足夠權力壓制二十三條規限的罪行。

無可否認,與內地公安、穆巴拉克年代的埃及警察、曾扑死路人甲的英國警方比較,香港警察仍算「文明」,但我們也擁有全世界最溫和、最和平,連一塊玻璃也不敢砸爛的示威者,警方有必要以如臨大敵之強硬,對付這些只敢在深夜時段靜坐馬路的示威者嗎?

無論在民主,還是非民主國家地區都有警權過大的問題,警方在七月一日晚上重重包圍示威者,令封鎖區滴水不漏,連記者也不准進入現場的做法,與英國警方應付示威的策略倒有點接近,只是英國警方做得更粗暴、更徹底,香港示威者吃胡椒噴霧,英國示威者吃警棍,每次碰上大型示威,英國警方都會先部署好,待示威者抵達目標地點後,警方立即包圍示威者,每次清場前至少包圍示威者數小時,誰想離開便要先留下姓名、地址及拍照紀錄。

人牆盾牌包圍 無得上廁所

這種控制示威者的方法稱為「Kettling」,Kettle是水煲,即如煲水般把示威者困在警方的包圍網中,慢慢「煲熟」,這是歐洲警方控制示威者的慣常做法。把示威者重重包圍的目的,是把衝突封鎖在警方的佈防以內,防止衝突擴散至其他地方,令局勢一發不可收拾,警方包圍的範圍會慢慢縮窄,令示威者的活動空間愈來愈少,這樣圍困數小時,再暴力的示威者也會筋疲力盡失去戰意想歸家。

最早使用「Kettling」圍堵示威者的國家是德國,以應付八十年代發生的反核示威,但發揚光大的是英國警方,零一年的五一勞動節示威、零九年四月的G20示威、去年底的反對狂加大學學費示威,英國警方一律以人牆盾牌包圍示威者,不讓他們離開,示威者在沒有水、沒有食物、也無法上洗手間之下被圍困數小時。

我於兩年前在倫敦見識了英國警方如何「Kettling」G20的示威。G20的反資本主義示威者,兵分多路向英倫銀行進發,有示威者更破壞皇家蘇格蘭銀行(該銀行花英國公帑挽救,但前總裁仍獲豐厚的退休金,激起英國極大民怨),一早在英倫銀行部署的警方,待示威者陸續聚集後便立即以防暴警察築成的人牆,封鎖通往英倫銀行的五條道路。

無論誰也進不了去,被包圍的也走不出來,即使有採訪證的記者也不例外,我也被擋在封鎖線外,英倫銀行附近的示威者也不甘受包圍,試圖衝散警方的包圍網,其中一道防線終於被衝破,警方最終要擴大包圍的範圍。

G20的安排被輿論大肆批評,但英國警方沒有檢討改善,在反對狂加大學學費的示威中,繼續以「Kettling」方式圍困示威者,穿校服、十二歲的中學生則要被困在寒冬街頭上,沒有水、沒有食物、也上不了洗手間。

英國沒有官員批評未成年不應該參與示威集會,輿論都在罵警方粗暴對待學生。正正因為未滿十八歲,沒有投票權、沒有辦法用選票表達意願,上街示威成為有效表達意見的途徑。更何况香港所有人,不論成人或小童都沒有辦法選特首?和平示威以外,還有沒有方法可以令官員重視民意?

「Kettling」在英國已惹起法律爭議,已有參與零一年五一勞動節示威者,向法院控告英國警方的非法包圍侵犯公民權利,案件目前已上訴至歐洲人權法庭處理。

控告英警侵犯公民權利

因為真正滋事的人極少,絕大部分參與者都是和平示威,但警方把所有示威者一概包圍,和平示威者也不能離開,變相集體懲罰所有示威者,侵犯了公民的行動自由,也違背了「Kettling」區隔暴力示威者、避免暴力擴散的原意,而且包圍下的過程少不免要靠暴力執行,英國警方最聞名的「戰績」是用警棍、用盾牌襲擊示威者,在G20示威期間,一名下班回家的報販無法穿過警方的包圍網後,更慘遭警棍襲擊和推撞,該報販更於當晚因內出血逝世,但揮警棍的警員沒有被刑事起訴,只需要面對警隊聆訊處分。

無論在香港還是英國、無論是「Kettling」還是通宵拘留在警署、無論是警棍還是胡椒噴霧,警方的種種做法是把和平表達的示威者當成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滋事分子,但在香港不民主政制之下,無權無勢無票的人只能靠和平示威表達意見,警告政府不能向權貴、向商界、向中央傾斜,忽略市民的根本利益。

在自由、開放社會必然會有遊行示威,只有極權社會才會完全沒有示威、沒有阻街,把和平示威者塑造成滋事分子、遊行示威活動被邊緣化,間接令市民不敢參與遊行示威,特別是在中聯辦門外的示威,這會損害社會的表達自由。

即使政府暫時撤回遞補機制的立法表決,七月十三日的立法會門外,將會出現另一場示威,若你打算參與示威,恐怕要有吃胡椒噴霧及被拘捕的心理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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